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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自然科学助理研究员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发布时间:2016-01-06   浏览次数:

河北省自然科学助理研究员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电子、机械、自动化、生物、能源、地理、医学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学历、资历

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2年以上;或获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4年以上。

外语、计算机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后,主研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二项以上(前五名,以课题鉴定证书为准)或主持科技开发项目一项以上。

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科技成果奖(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 课题研究中,本人承担的技术工作有一定技术创新(以课题鉴定材料为准);

3、 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一项(发明人或设计人)。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2、在市级专业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