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系“第十一届教学骨干”评审推荐实施细则
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教学骨干”评选工作的通知”以及《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评优评奖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56号),结合物理系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总体原则,制定本评审推荐实施细则。
评审推荐组织领导
物理系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推荐的组织领导工作。
评审推荐实施内容
(一)申报动员:2021年10月18日向全体教师发布通知,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人员向物理系教学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报教学骨干申请表,截止日期2021年10月28日。
(二)资格与材料审查:2021年10月28日(周四)下午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程序如下:
1、资格审查:
(1)在我校教学一线从事专职教学(不含行政兼教学的“双肩挑”人员)工作满5年及其以上的教学人员,同时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可以参评。
(2)在教学工作过程中发挥其骨干带头作用,带领所属学科教师团队深入研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共同研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整体水平。热情关心和指导青年教师的成长。
(3)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欢迎和同行的肯定,能起到示范作用。近两年来,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评价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在学生评教中无全校后3%记录,至少有3次不低于院(系、部)前50%,且至少有1次进入院(系、部)前30%。
(4)坚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深化教学改革,注意教学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在近2年内有下列教学研究成果中的2项(均以学校职能部门登记或文件为准):
①教学成果奖:校级主持,省级排名前五名,国家级排名前七名;
②研究论文:公开发表研究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学校、教育厅、教育部组织的教学研究论文评奖的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的第一作者;
③研究课题:主持或主研研究课题,有鉴定(或结题)证书。校级主持,省级排名前五名,国家级排名前七名;
④教材:公开出版教材的主编或参编人员;
⑤重点课程、精品开放课程(原精品课程):校级主持,省级排名前五名,国家级排名前七名;
⑥多媒体课件获奖:校级主持,省级获奖前三名,国家级获奖前五名;
⑦教师教学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奖人员;
⑧指导学生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赛事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学生获得市厅级(不含校级)奖励的第一指导教师,学生获得省级奖励的前二名指导教师,学生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前三名指导教师。
2、核定评审推荐指标数量
学校文件要求:推荐指标控制在2020年12月31日在册的实际专职教师人数的8%,物理系在册的实际专职教师人数为 30 人,故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推荐上报 2 人为“第十一届教学骨干”。
3、对符合申报资格的参评人员量化计分后排序并初步确定评审推荐上报人员名单。
(1)量化计分办法见附件“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学骨干评审量化计分表”。(注意:学校复审时核实量化计分表中有不实内容或超过2分的不实计分者,将被取消候选人资格,学校审定不合格者和取消资格者的空余名额不予递补。)
(2)按学校文件要求,为体现培养和鼓励青年教师的思想,在排名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推荐35岁以下青年教师。
(3)对个别有争议人员排序或其它问题,执行教学工作委员会票决制。
4、审查推荐上报人员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材、授课计划、教案、试卷及分析、课程总结等基本教学文件最终确定评审推荐上报人员名单(教学文档不齐全、不规范的初定上报人员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取消推荐上报资格,后续人员向上递补)。
5、推荐上报名单与排序结果打印后在物理系公告栏张贴公示。
三、整理汇总材料、撰写评审总结,上报教务处。
(1)评审排序结果;(2)教学骨干申报书;(3)量化计分汇总表; (4)两年学评教成绩院系教师排名及百分比位置;(5)评审细则;(6)评审工作总结(含听课、学生座谈情况,教学文档检查结果以及对本次评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7)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册专职教师名单等七类材料各 1 份。 同时将上述材料相同的电子版发到 jyk7265@163.COM,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物理系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