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系第七届专业带头人选聘工作评选细则
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印发<专业带头人选聘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教字〔2013〕64号)和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第七届专业带头人选聘工作的通知”([202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岗位设置
物理学、材料物理和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三个本科专业各设一名专业带头人。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关心本专业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团结协作精神、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我校的本专业教学工作四年以上。近三年无教学事故及违法乱纪行为。
2、在本学科专业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业务水平,在科学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的成就。熟悉本专业的发展动态,与本专业国内外同行有广泛联系,对本专业建设和发展有较系统的构想。
3、申报人应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相应职称和学位的专业的申报人,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暂聘为专业负责人。
4、从事本专业的核心课程或2门以上主要课程教学工作,治学严谨,教书育人,熟悉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业绩显著,教学效果良好。
5、第六届专业带头人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申报。
6、本科专业和教学部的设置相对应时,其专业带头人原则上优先选聘教学部主任。
三、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1、本人申请
申报本科专业带头人依据学校公布的岗位填写申报书进行申请。申报书于2021年12月24日11:00前报系办公室,电子版于2021年12月23日12:00前发到wlx6390@163.com信箱。
2、遴选推荐
(1)资格公示
2021年12月23日在系信箱及网站对申报书进行公示。
(2)系审核和评审
2021年12月24日14:30由本专业教师、系教学工作委员会、督导组组成答辩委员会进行公开遴选。
应聘人员进行公开演讲、阐述工作思路、质疑答辩,答辩委员会进行打分,打分按百分制计算(在60—100分之间),打分权重为:本专业教师占50%;系教学工作委员会占30%;督导组占20%。评选出向学校推荐的专业带头人人选。
(3)评审结果公示
2021年12月25日-12月27日在系信箱及网站对每个专业推荐的带头人选进行公示。
3、材料报送
2021年12月28日9:00前将①单位推荐人选报告;②经单位负责人签审盖章之后申报人的申请书,材料纸质版连同相应的电子版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4、学校评审
教务处将各院(系)的推荐结果公示,公示期满后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经学校审批通过后发布选聘结果。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物理系
2021年12月20日